第八章 魔导神_倾城战记
笔趣阁 > 倾城战记 > 第八章 魔导神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第八章 魔导神

  “如此说来,您老人家就是智慧之神龙?”倾城真没想到老鼠大叔还是个大人物。

  “那当然。你可得叫我巴哈姆特大人。”老鼠得意的胡子都翘的老高。

  “巴老,这里就是贵府吗?怎么……看起来像条阴沟。”

  “唉……而今老矣,不复当年英雄本色。昔日的龙窟也被那群笨爬虫给糟踏了,竟然沦为下水道。仔细想来,还真他妈的蹉跎……”巴哈姆特英雄气短,满眼失落。

  倾城不想再惹他伤心,连忙转移话题,“老人家,您把我带到这儿来真是为了报仇?”

  “报仇?”

  “对呀!您不是说我们砸了您的场子,杀了您的兄弟吗?”倾城还真有点怕它报复。

  “场子?兄弟?哇哈哈~~~~~”巴哈姆特笑的缩成一团,险些滚进烂泥坑。

  “笨小子!那是说给非天那火爆小姑娘的场面话,你还当真?我堂堂一介天神,怎会与那些无脑的笨恐龙有瓜葛?龙族三圣,不过是以讹传讹,我老人家怎会与那两个无耻之徒为伍!”

  “非天?”

  揉着笑痛的肚皮,巴哈姆特解释道:“我说的是那小姑娘的神格,她的真面目,是拥有强大破坏力的凶神阿修罗王,又称非天。”

  “水月是神?”倾城大惊失色。

  “她是远古凶神阿修罗转世,诸神之战后,经过万年潜修,以人类的身体再次复生。”听来不可思议,倾城却不能不相信。巴哈姆特的话与女娲同出一辙。

  “如此说来,您老人家当年也一定是位了不起的大神吧!”

  “那当然了!”巴哈姆特一脸得意,“想当初,我巴哈姆特也是号称‘魔导操纵师’的大神呢。我,神·圣·平那小鬼,阴阳明镜老巫婆,还有你那位创造大神女娲娘娘,合称创世四贤者,你总不会没听说过吧?”

  “你认识娘娘?”倾城惊喜的跳起来,巴哈姆特或许能帮他完成女娲交待的任务——至少也能让他更了解远古神族。

  “你的瞳孔是纯净的深蓝,这是初步‘神化’的特征。与你神格共生的应该是女娲,海蓝正是她的标志。”

  倾城听了很不以为然,心想:“以眸子的颜色来判断,也未免武断了些,以自己而言,瞳孔的颜色就依心情不同有蓝,红,白三种颜色。依它的理论,岂不是共有三个神与自己有关?”

  “女娲通过神光共生术提供给你旧世界的知识,不过你也不能完全依赖这些。”

  “太高深了?”

  “不是高深,而是来源有问题。”巴哈姆特解释道,“女娲的知识是由信仰者提供,而且是信仰者所共有的部分。大部分人所共有的,想必也不是什么高深的知识,只是普遍的常识罢了——当然,对于现在四神世界的文明来说,还是个伟大的成就。女娲给你的不仅是知识,更重要的是分析方法。你所拥有的,不是图书馆只是一本检索目录,具体深入的研究还得靠自己。”

  “老人家不愧是智慧神龙,倾城受教了。”他现在是真心崇拜巴哈姆特了。

  “哈哈~智慧我可不敢当。与女娲不同,我的专长是咒文与魔法。”

  “咒文?魔法?”倾城一脸希翼,好奇心膨胀得快要爆炸了。

  欣然一笑,巴哈姆特发现倾城实在很讨人喜欢,简直是梦寐以求的衣钵传人。

  “既然存在神,既然存在精神力量,那么咒文与魔法的存在,也就可以理解。神接收到的是信奉者的意志。一般来说,个人的心声总是细小的,微不足道的。只有用某种可以感动众人的方法,把个人的意愿存在于感动中,才有可能为神所接受。语言是最流通的交流工具,感动他人的最是方法就是用语言。用语言及其他道具可以引起其他信仰者的共鸣,进而引发神迹。

  一般来讲,若召唤的是几个民族共同信仰的大神,就应该使用应用较普遍的语言,这样才利于引起更强的共鸣。当然,如果只是某一民族信奉的族神,就只有用该民族的语言了。

  影响魔法效果的几个因素:

  1)施术者的虔诚程度与精力集中程度。

  2)咒文相对于神的亲合度,即感染力。

  3)咒文的所集合的信仰力。

  另外,不同的咒文可以召唤相同的神,相同的咒文也可以召唤性质相近的不同神。

  “原来如此!”倾城恍然大悟,这才明白自己的“灵言”正是“魔导之道”的入门基础。

  “嘿嘿,我老人家魔力号称众神之冠,这些不过是最粗浅的道理罢了!”巴哈姆特摆出一幅好为人师的嘴脸。

  “唔……”倾城很想求教,但想到魔法咒文乃巴哈姆特不传之密,自己与之非亲非故,又怎好意思开口?

  “怎么?你想学习魔导之术?”

  “嗯!”

  “哼哼~好吧!我老人家大限将至,留一身本领带进棺材也是憾事。索性便宜了你吧!”

  “神不老不死,怎会大限将至?”倾城顾不得什么魔法了,不知不觉中,他对这睿智的老人已经产生了深厚的感情。

  “傻孩子,别替我难过。”巴哈姆特被聪慧善良的倾城感动了,“众神之战中我幸免一死,为了活命,只好变成如今这副模样。万年来,我的身体早已衰老的不堪重负了,即使这幅老鼠般的皮相,也维持不了多久了。”

  “为什么不找个人来附身,就像水月?”倾城不解。

  “哈哈~~”巴哈姆特仰天长笑豪气万丈,此刻的他,恢复了当年魔导大神的风采。

  “非天也罢!女娲也罢!竟然还不如我区区龙神看得透彻,悟得明白。”

  “转世又怎样?附身又怎样?永生又能怎样?身为天神,为了苟延残喘,继持生命,到底还得依靠人类,永远不能摆脱人类信仰之束缚!”

  “活着总还是比死亡好得多!”倾城不赞成他自寻死路。

  “你不明白。附身于人,控制人的意识其实是很痛苦的事。身为神的一面,要受人类信仰控制履行自己或善或恶的责任;而身为人的一面,却要承担一切行为的后果。人神皆不自由,何苦来由!不但自己受束缚,还害苦了宿主。”

  倾城怎会不懂。想想表里两个水月,不禁为之叹息!他又怎知道,与女娲共生的自己也潜伏着莫大的危机。

  “别为我难过,再告诉你一个秘密!”

  “秘密?”

  “不错,谁都不知道神死后会变成什么。但我却坚信:死亡,是神掌握自我的唯一途径!这个猜想是否正确,我要亲自来验证。”巴哈姆特信心十足,倾城也有点相信他的猜测了。一旦相信,不知怎的,潜意识中竟有些莫名其妙的悸动!是恍然大悟,是追悔更多是淡淡的悲伤,还是别的什么?难以言喻的感觉,似乎使他联想到了什么,而回忆偏偏一片迷蒙。无法清晰择出所需的片断……

  “好了,别想那么多,我们开始吧!”巴哈姆特不忍倾城为之伤神,开始传授魔导奥义。

  “魔法呀,其实很简单。既然你与女娲共生,应该较适合白魔法……”

  “我不想当医生,我要学既华丽又厉害……”

  “闭嘴!少挑三捡四!给我听好……”巴哈姆特开始传授他魔法的秘密。

  (三圣湖畔)

  “不太好吧……”胡克面有难色。他与星期五来迟一步,只找到正打算放火烧山的水月。

  “什么不好?少废话!一定要把该死的老鼠揪出来!”当着自己的面把倾城劫走,再加上一向痛恨老鼠,水月的愤怒早已超出极限。

  “可是,倾城也会被……”

  “他若死了,我来陪葬!”水月斩钉截铁的道。

  摸摸鼻子,胡克无可奈何的走开,悄悄拉着星期五道:“看到了吧,这就是全世界最疯狂的爱情!”

  星期五似懂非懂,但只要是胡克说的,在她而言,就一定是千真万确的。于是用力点头。这种爱情也够可怕的了。

  “咦……,怎么这么大的烟?”

  “咳咳,好呛!”

  “天哪!失火了!”

  “快逃命!”

  一人一鼠钻出阴沟,狼狈逃窜……

  “妈的,总算逃出来了。一定是那个三八放的火!不──得──好──死──呀!──”巴哈姆特顿足锤胸的大骂道。

  “水月殿下!”

  “不用你说我也知道是非天那恶婆娘干的好事!三八婆娘,快出来~”巴哈姆特发出挑战宣言,“哼!量你也不敢来!倾城,知道她在哪儿么?我老人家要狠狠教训她……”

  “在你身后,一直都在。”倾城苦笑。

  惊愕地回头,水月那张出离愤怒的俏脸果然敢高悬头上。

  “哈……哈,小、小姑娘,又、又见面了。”巴哈姆特的英雄气概让狗吃了。

  “死、老、鼠!”水月化身为猫。

  “啊~老夫逃也。倾城小子,来日再见!”

  猫鼠大战在湖畔展开,为洗前耻,水月超越了对老鼠天生的畏惧,奋勇直追;为了逃命,巴哈姆特发挥出了远超鼠辈的潜力,逃窜如飞。

  “臭三八,你要追到何时啊?!”

  “啊!好痛!!”

  “嘻嘻,打中了!!”

  “非天臭婆娘,石子击头之仇,不共戴天!我巴哈姆特大人……”

  “似乎玩得很开心呢,水月殿下。”倾城微笑着注视着渐渐远去的身影,“不管怎样,水月应该不可能自寻死路。”想到不久于世的巴哈姆特,倾城心情又沉重起来,“女娲娘娘想来也不会那么傻……”

  猛地,心似乎抽搐了一下,冷汗淋漓而下。

  “倘若人神命数等齐,只有一个方法……”“今世无缘,来生再聚……”

  “忘了我,我才会永存……”只言片语,刹那间,清晰明了起来。

  “死亡……”泪水夺眶而出。

  “娘娘……”心底悲伤地呐喊着,倾城终于明白了自己不久前为何会有种难以言喻的悲伤──尝试灭亡之道的天神,恐怕并非仅有巴哈姆特而已。

  请收藏本站:https://www.bqgo.cc。笔趣阁手机版:https://m.bqgo.cc

『点此报错』『加入书签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