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章 龙将绯云_倾城战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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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 龙将绯云

  咔!

  酒杯摔得粉碎,琥珀色的酒浆渗进脏兮兮的地毯,动物内脏似的蠕动着。倒映在残酒中的面孔们,也被碎瓷片分割成昆虫复眼般细碎的尸骸。无论惊恐、茫然、呆滞、疑惑,石门天堑守将、奥兰多次子莫里森·古利乌斯的愤怒表情都被扭曲成不可辨认的光斑,在烛光下妖冶的蠕动着。

  “一群饭桶!”莫里森再次用干瘪的叫骂隐藏内心的恐惧。

  “三天!他妈的短短三天,凶兆、夜影、乌云,三座城池,全完了!饭桶!全是饭桶!”

  “饭桶”们包括三城中溃败下来的将领,也有石门天堑本地的军官。与其说俯首帖耳的忍耐,莫若说对莫里森毫无新意的叫骂早已麻木了。

  “启禀大帅,捉到一个奸细!”“带他进来!”莫里森沉下气来,目光炯炯的盯着被押进来的男子。

  一头金发,满脸的尘土,青年男子活像刚从矿坑里钻出来似的。尽管如此,他高颀挺拔的身躯,英气逼人的铠甲、长剑,仍让莫里森眼前一亮。

  这家伙作奸细,未免大材小用了,莫里森想。

  “小子,报上名来!”

  “听我说,将军”,那青年急切而不失风度的解释道:“我不是奸细,只是普普通通的过路人,我从魔山来,到玄武去。我看到城外有军队,他们封锁了道路,我别无选择,只好进城碰碰运气。我敢对天发誓,这一切都是真话,您——”

  “闭嘴!我没让你说这个!”莫里森蛮横的打断了他的话。

  男子笑笑,搔搔脏兮兮的金发,摆出副满不在乎的神气。

  “看起来,你的确不像奸细……”莫里森从他的金发、碧眼与鹅蛋型古典美的脸庞中发现了罕见的古代贵族血统。

  “你说得对!将军,您是个通情达理的人。”

  “好啦,少废话,报上名来!”

  “喔,忘了说,我是西古尔德·唐·李华·绯云,您也可以叫我——”

  “李华?”莫里森再次剪断他的话,这回却显得很熟络,“真巧,我哥哥也叫李华”。他大度得握了一下绯云已经伸过来好久的手掌,“就凭这个,我莫里森也得好好招待你一顿!他妈的,兵荒马乱,城里乱成一团,我得出去看看——说吧,朋友,你需要点什么?”

  “您真是太好了,莫里森将军。如果方便,我很想洗个热水澡,此外,再来点烈酒,我的喉咙都快冒烟啦!”

  莫里森叫副官去招待绯云,再次登上城头。远远俯瞰,敌阵旌旗密布,士卒衣甲鲜明,纵、列调动有条不紊,夜叉十二将的战旗依次布列在营门前,易水寒本人的帅旗则屹立于正中央。莫里森又叹了口气,脑中浮起可笑的幻想:这要是我们的军队该多好……

  咚——咚——咚——

  战鼓声中,易水寒部队再次发起攻城战。第二军潮水般涌上来,云梯和冲车巨人般蠕动着,在进入弓箭射程后,一排排黑点倒下,那是士兵的尸体。莫里森东奔西走,指挥守城将士浇下一飘飘火油,发射火箭,投下滚木雷石,一种简易的刀闸也被竖起在城头保护了垛子口,守城战士可以利用他来阻挡爬上城头的敌军。

  军号吹响,第二军改变队形,似乎打算往城西方向移动,莫里森忙把主力调向西方,却发现对手已经停止了进攻,在箭程附近一处高地扎住阵脚。莫里森认为不适宜在这种情况下对敌军无聊的挑逗浪费箭矢,便下令待机,守城部队换班休息,保持一级警戒。

  又一次击退了夜叉军团,莫里森松了口气。看来,易水寒并不像传说中那么厉害嘛!手下将领也因对手的无功而返放不下心来,纷纷上前祝贺。一个不协和的声音就在这时从一隅冒了出来:“再不想办法,这城可就守不住了啊!”

  大厅里立刻鸦雀无声,数十道愤怒的目光齐齐集中在刚刚跨进厅门的绯云身上,转瞬又变成了惊叹。出现在他们眼中的,已经不再是那个脏兮兮的流浪汉。清洗一新的绯云,身穿银铠,披着火红的披风,样式古雅的长剑斜斜负在身后,无视众人的注视,安然自若的把最后一滴烈酒斟进高脚杯,俊美白皙的脸庞因酒精而微微泛红,润泽的嘴唇露出彬彬有礼而又充满自信的笑容,恍若一抹灿烂的阳光。

  好个美男子,莫里森不禁心中赞叹。

  “听着,你们再不逃跑,可就来不及了啊!”绯云旁若无人的口气中自有一种凌然的霸气,叫人不得不信服。“看着那城门!三分钟后,就会被一颗巨大无比的火珠击中,化为一堆破铜烂铁——我这可是因为受了将军您的热情招待才好心奉告的啊。”

  “你怎么知道城门会被击破?”

  “果然,这家伙是奸细!”有人呐喊道。

  修眉微皱,绯云不耐烦的说:“你们都瞎了么?难道连对方队伍里有魔法师军团也不知道?要不然,你以为对方为什么要三番五次的冲锋,非要强占那个制高点不可?”

  莫里森大惊,忙冲上城头向外望去,果不其然!那块小小的高地上聚集了一群身披红色战袍的古怪战士,人手一支长剑,在一名身穿白袍的法师指挥下,将剑尖指向一面安放在高地正中的巨型聚光镜上。正午的艳阳直射在高地上,经由聚光镜,投射到城门一点。那些手持魔法剑的战士便根据阳光的聚集路线调整角度,将目标锁定在同一焦点上。

  “快,放箭——杀死他们!”莫里森急声叫道。他已想起来了,那些神秘的红袍战士,正是凤凰城新近成立的魔法战士军团!箭雨倾盆落下,只见那白衣法师一举水晶法杖,箭矢触及那高地上空丈许处,竟又如遇到一层无色透明的屏障般弹开,无一能越雷池半步!

  那年轻的法师正是凤凰城魔法军团的指挥官银河·朱里奥,而这“聚焦火镜”,则是第二军攻城破寨的秘密武器。

  “魔导极光炮——发射!”朱里奥一声令下,三百魔法战士同时扣动扳机,三百道火柱喷射而出,恍若地狱魔焰、红蛇乱舞,那经过精密测量的火柱几乎同时射中聚光镜,在水晶石的聚焦下化为一颗直径三米余长的火球,在空中划过一道亮丽的虹线——轰得一声,击中城门!

  钢板在超高温下瞬间融化,铁大门轰然中开,火球长驱直入,迎着惨叫击中严阵以待的守城军,在人群中爆炸,死伤无数。血肉残肢甚至溅进了帅厅。

  战鼓再次敲响,第二军发动了迄今为止最猛烈得进攻,夜叉十二将一马当先,引军杀进城来,有如黑色的洪流,锐不可挡,呐喊声响彻天地。守城的莫里森部队在城门击破时已被吓破了胆,见了这等阵仗,哪里还敢恋战,丢盔弃甲,望风而逃,有的干脆缴械投降。偶有抵抗,转眼间便深陷进洪流之中,打了几个转,被夜叉军团全歼,仿佛落入泥沼的枯叶。

  莫里森本就没有将才,纸上谈兵尚可,见了真章,腿肚子都哆嗦起来,结结巴巴的道:“如何是好……这可如何是好?”

  他那一干部下又哪里有什么妙计,眼瞅着回天乏术,有人便道:“大帅,降了吧!”

  莫里森怒道:“放屁!老子是打帝国叛出来的,哪有再吃回头草的道理!”

  见众人不以为然,他也没脸子再逞英雄,硬着头皮道:“再说,投降还不是死路一条!”

  “要是不想死,就乖乖呆在屋子里别动。看在你们给我酒喝的份上,我西古尔德·绯云,就稍微尽点力罢。”大言不惭的说完这席话,流浪汉摘下宝剑,在大厅正中央画了一个直径二尺左右的圆圈,搬来椅子,坐在那圆圈前静候。

  莫里森满腹狐疑,问他有何用意,绯云道:“等一位老朋友。再过一会,他就从这圈里钻出来。”

  一语方落,忽见那剑在鞘中震动起来,发出激越清吟。

  厅内众人皆变了颜色,绯云笑道:“别怕,剑一报警,朋友也就快到了。”

  会报警的剑。他这话勾起了莫里森记忆深处的一个名字。“圣剑·正义之铭刻!原来你就是那个绯云——八年前的玄武天骑士,孤身杀退阿瑟古国逾万精兵,一剑击败白虎第一高手‘妖剑客’的龙骑将·西古尔德·绯云?!”

  “如果这八年来没有另外一个绯云做出同样无聊的事,这笔烂帐就算在我头上好啦!”美男子粲然一笑。“如果真把我当大人物,就再拿点酒来罢。”

  大地震动!墙壁桌椅瑟瑟战怵,莫里森等人相顾失措,绯云仍在倒酒。酒浆一滴不洒的斟进杯中。

  “唏嘛呢叭咪吽!”声若闷雷,字字震耳欲聋!地面也随着突然暴响得六字真言裂开一个莲花状的深洞……

  天色骤暗,喊杀声嘎然而止,大厅陷进无边的黑暗。只有绯云掌中的水晶杯内,仍闪动着粼粼波光。厅内无光,怎会反光?怀着疑问,莫里森向厅中望去,一柄漆黑的巨剑,正徐徐自地板中升上来,仿佛地狱魔物得触手,那闪动的光源,正是持剑者的瞳仁。

  来自黑暗得访客现在于大厅正中,黑曜石般得眼眸一瞬不移得锁定绯云。杀气腾腾得沉默堆积在两人之间,莫里森等人都不约而同的感到窒息难耐。

  “小易,好久不见了。”绯云率先打破了沉默。

  易水寒仍不开口,目光凝固在绯云脸上,杀气如古井中的波纹,圈圈放射开来,碰到厅壁,又反射回来,发自易水寒,涌向绯云。

  “的确久违了,绯运师兄……”易水寒终于开口,话音比坚冰更冷。

  易水寒告诉自己,报仇的时刻到了。

  猛然摘下面具,十几年来不见天日的脸庞首次暴露在旁人的视线中,细微的麻痹感横过眉心,延伸至鼻梁、颧骨,嘴角的剑疤仿佛有了生命似的抽搐着。即便被彻底毁了容,仍能看出易水寒当初亦是俊逸超群的美男子。可现在,他却被毁了脸部神经,不会哭,不会笑,没有了表达喜怒哀乐的权利。

  “唉,小易……”绯云在黑暗中叹了口气,又吞下一大口烈酒。“我知道这一战是不可避免,也不想避免,但在这之前,我希望你能放走这些观众,一来我答应保护他们,二来你也不想别人打扰我们吧。”

  易水寒微微朝厅门方向侧了下头,冷声道:“出去!”

  莫里森等人如蒙大赦,出了厅门,混进乱军,向城外逃去。

  又叹了口气,绯云摘下圣剑·正义之铭刻,说道:“小易,我想知道,春江水月现在还好吗?”“自己问她罢。”易水寒仍然面无表情。

  “这么说,你们并没走到一块啊!”绯云似乎颇为以外,旋即又道:“那也是很正常的,她可是对男人毫无兴趣的怪物啊。要是当初我们都明白这一点,又怎么闹到今天这副凄惨下场啊。”习惯性的叹着气,绯云脸上初次现出气馁的神情。

  “你变罗嗦了,绯云。”

  “我?不。我这十几年来可是一点也没变。变得是你,小易,你比从前更不爱说话了啊。”

  “这可都是拜你所赐!”易水寒心中在怒吼。十四年前那痛苦的一幕又浮现在眼前。

  十三年前,十五岁的他与十六岁的绯云同为昆仑“天池圣剑宗”的精英弟子,在击败包括本门师兄在内的所有昆仑五大剑宗高手之后,走进“昆仑论剑”大会的决赛场地,就在那里,他们第一次见到了春江水月。

  是年春江水月十三岁。

  十三年的时光是漫长的,无数回忆湮没在岁月洪流中,可十三年前“昆仑论剑”大会上,少年子弟们决战前的往事却仍历历在目。易水寒清晰记得自己和绯云一路过关斩将,终于在决赛中相遇。

  他提出弃权,因为他知道自己不是绯云对手。绯云却不准,激励他说:“神·圣·平先生可在看着呢,你不能丢师门的脸子啊!水月公主第一次来天池,难道你想在她眼前丢丑?”

  易水寒不吭声,眼中却闪过一线羞窘。

  “小易,我知道你喜欢公主。她昨天可是一直在盯着你啊。可不瞒你说,我也喜欢她。好了,别露出叫人生气的窝囊相。小易,男子汉在心爱的女人面前不能当脓包啊!你要是还有半点骨气,就不能放弃啊。”

  “可我从来也没赢过你!”年幼的易水寒几乎快哭出来了。他不想在公主面前丢丑,可他害怕与绯云交手,每一次的败北总让他的自尊倍受屈辱。他不恨绯云,甚至不能嫉妒他,身为师兄,绯云对他比亲弟弟更好,无论是精神上还是武技上,都对他毫无藏私。他们一起学艺。绯云但有所得,总会第一时间告诉他。他们一起修行,但凡遇到危险困苦,也都是绯云激励他支持他,更要命的是绯云还一直在影响着他,无论言行还是思想,绯云都如同一个巨大的熊熊燃烧的火炉,不但足以使自己精力充沛,还要把身边的人点燃。然而别人却不是他那样的百炼精钢材料,只会被烧成灰烬。

  绯云总抱怨自己没有交朋友的天赋,易水寒却很清楚,不是他交不到朋友,而是周围的人跟不上他的节奏。绯云鹤立鸡群,余子哪有抬头的机会。鸡与鹤站在一处,岂非更是凸显出自家的矮丑?绯云不明白这个道理不要紧,可他不该揪住易水寒不放。易水寒知道自己天赋不如绯云,成就自然不如他,可绯云却拒绝承认这个现实。

  “别说什么天赋!小易,世上没有天才这回事,只有思考思考再思考,勤奋勤奋再勤奋!你一定能超过我,只要你努力!好了,说到做到,你现在就去练一百次气剑斩!快啊,小易,人生最怕得过且过!打起精神来,跟我一起喊——心诚天下无难事!喊啊,大声,再大声!”

  他就这样把自己用不掉的友谊与精力发泄到易水寒身上,易水寒却不明白自己为何非要半夜起来练剑。更不明白,为什么非要自欺欺人。

  他根本不想超过绯云,可为什么绯云总要这么他呢?易水寒知道有句话是“人之患在好为人师”,对绯云,他也有一句:“人之患在以己推人”。这位热心的师兄热中于把自以为正确的一切在易水寒身上推广,结果却把这唯一的朋友弄成了锁在小姐身边的丑丫头。

  可如果易水寒稍微露出点这个意思,他就说:“人定胜天!谁不是人生父母养的,你凭什么不如我?再说泄气的话,你就不是男人!”

  易水寒的个性就这么被绯云一点点磨掉,与他在一起,除了时刻反省事事不如他外,就是时时捡他的二手经验,把自己往“次品绯云”的方向改造。到头来,他成了人们眼中不值一提的“绯云跟班”,绯云则成了热心提携后起之秀的道德楷模。他在自我完善的道德修行过程中陶醉,却浑然不知自己野蛮的好心给易水寒带来多么大的伤害。

  除了疲于奔命和自卑,易水寒一无所获。被人影响是很可怕的事。有才华的人,最大的好处就在于他可以自称资质平庸,而常人一旦这样说,就真的是平庸了。易水寒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,他怕受绯云左右,可又不甘心被他影响,他只好自强不息,直到有一天超过绯云。那之后,就可以自信的说:“不,绯云,你的法子不好,还是听我的罢!”

  怀着这个狂想奋斗了九年,从六岁入师门习武直到御剑通天宗十年一度的“昆仑论剑”,他一直是“第二人”。随着年龄的增长,他的想法也在改变,他对第二已经心满意足。“何必跟绯云争呢?他去追求他的武道好了,我宁可花点时间读读兵法和历史。”

  当易水寒兴趣转移时,绯云立刻觉察到,并热心的跑来,激素施加他的影响。

  “小易,读兵书是好事,不过,修行也不能搁下啊,扶桑人不就把武术也称为兵法嘛!精神、武道、兵法,这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啊!既然你也终于对后者感兴趣,我也不能落后,一起来学习罢!小易,千万不可以让我这个后学者追上你啊!”

  易水寒听了他的话,宛如当头挨了一棒,眼前一团漆黑。“你为什么非得扫我的兴不可?”沉默寡言的易水寒忍不住发火了。他只想一个人干自己喜欢的事而已,绯云却非要破坏他的心境。

  “别这样说,小易,跟你一起学习,我的进步会更快。这些年,如果不是有你激励,我不可能获得现在的成就啊。”“所以你就强迫我一辈子做你的陪练?这样实在太自私了!”“你怎么能这样想?激励是相互的嘛!”

  易水寒无语,他本能的发现,之所以他与绯云不平等,是因为这种竞争模式的生活并不适合他。而对绯云却是如鱼得水。当他想逃出这个游戏规则时,绯云却不允许。他没有坏心,可他一直在害人。

  易水寒不知道这种让人喘不过气来的生活要到何时为止,直到论剑大会进入决赛,一次意外闯进了他的生活……

  决赛前天晚上,绯云与易水寒湖畔练剑。那晚夜色很好,麝月湖光交相辉映,水气流动,仿佛明月正播散脉脉冷香。就在这良辰美景下,绯云和易水寒看见有人从湖畔林中走来,那是个小女孩。她立在白桦林中,扶着树干,恬静的伫立着。白衣如雪,青丝长发垂肩。她在看他们练剑,可目光如此悠远,似乎在欣赏远山处的灯火。

  易水寒看不清她的面貌,心想:“怕是什么幽灵!”一分神,绯云的长剑已经指住了咽喉。

  “集中精力!小易,你发什么呆啊。”绯云迅速收剑,压低嗓音责怪他。

  易水寒向树林那边望了望,她还在那儿。绯云背对着她,可易水寒清楚,他也看见她了。

  “你也看见了,林子里有个女孩。”

  “别管她!我们是来练剑的啊。”绯云压低嗓音说,同时,心不甘情不愿的冲树林那方点了下头,算是与那女孩打招呼。“你该不会怀疑她是鬼魂罢。”绯云又拉开了攻势。

  易水寒并没还手,他突然感到很无聊,更多的是愤怒。他丢下剑,对绯云喊道:“够了!你到底想把这戏演给谁看!你早就看到那女孩了对吧?你知道她是今天早上跟平先生一道来访的水月公主,而且,你拉我到这儿练剑,不就是想接近她!”“小易,你在说什么啊?”绯云低音道,“我们不是来练剑的吗?管她是谁呢。”

  “别狡辩了,绯云。”易水寒初次体验到看破他心机的快感,报复的欲望一发不可收拾。“我们是来练剑的——这话应该是你对自己说的罢。你想见那女孩,又要坚持自己定下的每晚练剑的混帐规矩,你不知如何是好,只有想出这条来天池练剑的妥协方法。而且,要拉上我才行,因为你知道我定力不如你,要是我看到那姑娘,就一定没法安心练剑。然后,你就可以平衡了,你就可以对我大吼‘我们是来练剑的!’其实你想说的是,‘瞧,你也被她迷住了罢。我至少还能坚持不看她,你却神不守舍了。小易,你终究还是不如我啊!’对罢?你把那女孩当成你修炼精神禁欲的道具了,把我当成平衡挫折感的药。绯云,你就是这样想的罢!”

  “我没有,”绯云失去了镇定,急切的低语:“请别我把想得那么坏啊。”

  易水寒冷笑道:“拜托你别捏着嗓子说话好不好!你现在不敢大声反驳,刚才不敢大声训我,这与平时的你不是截然相反么?你不敢摆出平素那种正气凛然的样子,是怕那女孩误会你欺负我罢?大师兄在轻松击败师弟之后,语重心长的教训师弟不要受女色干扰,在战场上,这可是致命的错误——这样说不是很合理?你一定也这样想过,可你不敢。你怕自己背上道貌岸然好为人师的坏名声,更怕有人认为你是在故意表现,想在女孩面前逞英雄,你会这么想,都是因为水月公主在场罢?于是,你就反其道而行,摆出这幅瘟相,可你也不敢太过火,因为你更怕人家当你扮怜骗取女孩子的同情心。绯云,你就那么苛求自己从精神到行为都必须十全十美?你想避开世俗的虚伪,却把自己折磨得快精神分裂了罢?你去做你的道德守财奴,没人管得着,可你为什么非得拉着我一起受罪?现在你又想折磨那女孩了,对罢!”

  “小易,你别这样伤人。我们是最好的朋友,你知道,我真心对你好!”绯云看起来像个溺水者,冷汗淋漓,嘴唇苍白,精神涣散,却又过度紧张,仿佛陷入了混乱。

  “我知道你对我好。”易水寒强忍着眼泪,发起最后一击:“可是,你越是对谁好,就越会害得人生不如死,你没坏心,可你一直在害人!”

  绯云沉默良久,忽然一笑,诚恳的道:“小易,我向你道歉,你说得这些,都是我所不曾注意过的缺点。我发誓,一定要把它们一一改正!”他做了决绝的手势。

  易水寒倒吸了口冷气,呻吟道:“天哪,我宁可希望你学坏。”

  他知道,绯云“善”的破坏力又加强了,这一次全是因为他。果然,当晚回去,绯云就写了一张大大的条幅:“忠、孝、义、礼、智、信!”这是他的新座右铭,新奋斗目标。绯云再一次充满朝气与斗志了,这都很好。可不好的是他也把同样的一张条幅贴在易水寒墙上,拉着他的手,恳切的说:“小易,我们以后也要互相勉励互相监督啊!这样才是真正的好朋友。”

  他走后,易水寒呆呆望着那条幅,这十五岁的孩子?想:自从认识了绯云,连上山打兔子都要先分辨雌雄长幼老弱病残了,师父给的零用钱也被迫交给绯云攒起来施舍给游方和尚。连块糖都吃不到。其实他们不打母的、小的、弱的、残的、老的兔子,别人一样打。游方和尚其实都比小孩有钱。

  他又打了个冷战,警告自己千万不可以对绯云说这些。否则他肯定不准其他人打少壮兔子以后的兔子,肯定会在施舍之前,把和尚打翻在地检查人家是否真缺钱吃饭,他就是那种搅得天下大乱的人。

  “忠、孝、仁、义、礼、智、信”……看着那墨渍淋漓的条幅,易水寒又打了个冷战,绝望的想:“有一天,绯云会否把不忠、不孝、不仁、不义、不礼、不智、不信的人全杀光呢?到了那时,天下也就只会存活他绯云一个人了罢?”

  易水寒抱着膝盖啜泣,幽幽的想:“独善其身,是一种多么伟大的情操啊!”易水寒希望绯云能够独善其身,最低限度,他自己可以独善其身。然而这两点都没法做到。第二天的决赛中,绯云不允许他弃权,更不允许他放水。他知道神·圣·平先生这次是专程为了选龙骑将而来,已经决定把三件宝物做为赠给本次论剑的桂冠得主。得到这三件宝物的人,就可以继承“龙骑将”的称号。

  “我发誓,一定要得到龙骑将称号。”擂台上,绯云这样对易水寒这样说。

  “你要得到宝物轻而易举,不必非要杀掉我罢?”

  “小易,不能说泄气话!”绯云狂热的激励他,“只要你相信自己,被杀死的说不定是我!无论如何,我们也不能让平先生和水月公主看扁了啊。”他越是这样说,易水寒越不寒而栗:绯云已经把自己当成他的资产了,他不允许别人看轻易水寒,那心理正如农场主不高兴人家说他的牛不够肥不够壮!这让易水寒难以忍受,于是在水月公主清冷的目光下,他挥起长剑率先发起亡命一击!

  “这才够劲,小易,你毕竟是我的好朋友啊!”绯云狂喜的吼道,亦不退让,狮子一般冲上前来,奋力一挡,弹开了易水寒的猛击。

  “去你妈的,谁稀罕你的友谊!”无视虎口振裂血流不止,易水寒疯了一般挥剑横扫!

  “不动明王斩!”剑锋衍生了强劲的气流,把场中两人卷进粉碎一切的旋涡。

  “大漠孤烟剑!”绯云也发动最强剑技,一抹亮丽的红霞,割开了黑旋涡,飞流直下,仿佛落日下的长河飞瀑。两剑相碰,金铁迸裂溅起星星点点的火花,刺痛了易水寒的眼,就那么一眨眼的空挡,红霞拂面,一抹凉沁之后,是火辣辣的刺痛……

  易水寒听见观众的惊呼,有人扶着他的胳膊,他想挣扎着站起来,却做不到。脸孔刺痛麻痒,又湿又热,眼里渗了血,刺痛难当。他想睁眼,却做不到,伸手摸脸,滑腻、温热的伤口像腐烂化脓的疮。他反胃欲吐,再想摸,手被人硬生生抓住。

  “小易,小易,你不要紧吧!我不是故意的啊……”绯云抱着他的手臂,带着哭腔在喊。

  易水寒不知道自己怎么了,可他却打心底里觉得轻松。“终于,一切都结束了……”

  那之后的事,易水寒并不很清楚。等他醒来的时候,绯云已经离开了师门。据说绯云刺伤他的脸后,赢得了论剑大会的桂冠,也赢得了神·圣·平许诺的三件宝物——圣剑·正义之铭刻、红龙·梦魇之黄昏、银铠·白银之神殿。

  那之后,发生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,年幼的水月公主竟向他提出挑战,战果不得而知,等易水寒醒来时,绯云已经离开了圣岛,从此不知所踪。

  “十三年前,你输给春江水月了罢?”直到今天,易水寒才有机会解开这个答案。绯云一愣,苦笑道:“小时侯的事,你原来都还记得啊。”叹了口气,他又道:“胜负很难说清,总之,从那以后,我再也不想见到她了。”

  “那可真是很遗憾的事呢!”白衣少女推门而入,杀气顿时被冲淡,诡异的魔感伴随着春江水月的到来在两个男人心中激起不同的反应。

  易水寒不知该说是失落抑或庆幸,水月的到来,无疑避免了他与绯云的决斗,而从刚才开始,他就已经很清楚,这些年来,他与绯云的距离还并没缩短。

  绯云却显得有些尴尬,苦笑道:“别来无恙,公主殿下,您还是那么漂亮!”

  “十三年内不准踏进朱雀半步的誓约已经到期了么?绯云,时光荏苒,我们都老了。”水月的表情可没有半点感伤的意味。冲绯云冷冽一笑,淡淡的道:“看到你活得这么自在,我都有点嫉妒了呢,恨不能在你脸上也划一刀才好。”

  易水寒一震,绯云却叹了口气,把最后一杯酒饮尽。“可别这么说,水月殿下,虽然我是个很差劲儿的男人,可毕竟不是傻瓜。上当这种事,一次就足够了!酒已喝光,老友聚会,也该到此为止了。”说罢重新背起圣剑,大步走到易水寒面前,说道:“小易,我欠你一剑,可是,现在你还拿不到。哪天你悟通到大乘剑神,我们再算旧帐罢。”

  用力拥抱了易水寒的双肩,绯云又对水月笑道:“公主殿下,来个吻别如何?”

  水月一笑,闭上眼睛,仿佛正在等他来吻。绯云略一踌躇,刚想上前,却发现血光一闪,魔剑阿修罗已凝在他面门处。“除了我老公,别的男人只配吻剑。”水月仍素面微扬,美目微阖,宛若海棠春睡,娇美无限。

  绯云果然吻了那剑,叹道:“替我向你老公问好,实在想象不出他是怎样的男人。”

  水月却嫣然一笑,甜甜的道:“他很疼我,我们很恩爱。”

  “……小易,你确定这家伙真是春江水月?”“现实总是叫人匪夷所思。”想到第一次见到倾城时那惊艳的一瞬,易水寒叹气颔首,绯云再想说话,魔剑已指在他咽喉。

  绯云走了。

  易水寒忍不住问水月:“当年那一战,你到底有否击败绯云?”

  水月淡淡的道:“何止败?他连败三局!”又道:“我们赌赛三局。第一局,我问他敢否在自己脸上划一刀。若不敢,自然算败,若敢,皮肤毛发受之于父母,自行伤害,便是不孝!他不敢,我敢。第二局,我问他敢否在我脸上划一刀,若不敢,自然算败,若敢,他欺负无力还手的女流,就是不仁。他亦不敢,我却敢。第三局,我问他敢否在你脸上再划一刀。若不敢,是败,若敢,伤害同门,便是不义。他不等我说完就发了疯,大叫一声跑掉了。”

  易水寒瞠目结舌,水月得意的笑道:“幸亏事先定好了赌注,否则我岂非白划了自己两刀。”

  下意识的摸摸脸颊,那里还有刀疤愈合后遗留下的淡痕,恍若胭脂。

  “他输我三局,就要答应我三件力所能及之事。第一件就是要他十三年内不准踏进朱雀半步,他已经践约。本以为十三年后我定能胜过他,可惜,还是少算了三年。不过,若是说十六年的话,他会恼羞成怒,赖帐也还不一定。”

  “其他两个约定是?”

  “还没想到。所以,‘龙骑将’西古尔德·绯云还是很有利用价值的啊。”春江水月学着绯云的口气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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